
强夯作业主机需根据设计夯击能级计算匹配选型;采用履带起重机作为作业主机时,同步遵守履带起重机安全管理规范。
作业场地必须平整夯实,门架底座与设备着地位置保持水平,地基下沉量超过 100mm 时,需重新铺垫找平。
设备门架、横梁、自动脱钩器等核心受力构件,需核验材质与加工质量,不合格部件严禁投入使用。
设备作业工况下,起重臂仰角固定设置为 70°。
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发生前后偏移,支腿未垫实稳固前,禁止起吊夯锤。
挪动夯点位置后,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稳定性,将夯锤提升 100~300mm 核验整机平稳度,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夯击。
夯锤落地后,吊钩回落至夯锤吊环附近前,作业人员禁止下夯坑挂钩;坑内提锤时,严禁人员站立在夯锤上随锤起吊。
夯锤通气孔发生堵塞需及时清理,严禁人员在夯锤正下方进行疏通作业。
夯坑内积水较多或黏土吸附力过大时,先排水泄压,不得强行起吊夯锤。
移动施工点位时,夯锤由辅助设备转运;整机带门架移位时,支腿抬升离地高度不大于 500mm。
每日施工结束后,将夯锤平稳落至地面,非作业状态严禁悬空吊挂夯锤。